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1-11-23 11:37:10 點閱:191
依彰化縣政府函轉知
相關計畫及推薦表件如附件
有擬推薦者,請於本(110)年12月22日中午前提推薦表及相關佐證與參考資料送人事室彙辦提供相關會議通過後,再於111年1月3日(星期一)中午前填具推薦表一式3份及相關佐證資料送人事室報送縣府參加評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