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1-02-08 15:22:29 點閱:244
一、本校109學年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自即日起開始申請,夫妻雙方同為公務(教)人員時,僅能其中一方提出申請。
二、貴子女第一次於本校申請者應加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三、其餘未盡事項敬請詳閱子女教育補助表及申請表(敬請確實注意「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附表九「子女教育補助表」說明五相關不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之情形者,依規不得申請)。
四、申請表可至人事室領取紙本,或依附件自行列印(或至本校FTP/人事室項下下載使用),敬請依規詳實填寫並檢齊相關資料後,於本(110)年3月3日(週三)中午前送本校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