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公告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1-10-26 14:54:04 點閱:258
檢送教育部修正「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含教保服務人員)健康檢查補助原則」如附件,並自111年1月1日生效
依彰化縣政府函轉知
送請查知
※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第三點第二項「四十歲以上人員,指前一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滿四十歲者。」併予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