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0-03-31 23:31:52 點閱:603
依彰化縣政府函轉內政部營建署函轉知
送請查知
一、 | 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09年3月30日營署財字第1091065584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住宅貸款利率,係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儲機動利率加年息0.042%計算機動調整。 |
三、 | 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儲機動利率自109年3月25日起由原年息1.095%調整為年息0.845%,旨揭住宅貸款利率隨同調整。 |
四、 | 中央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其中未貼補差額利息部分之利率由1.995%調整為1.745%(即0.845%+0.9%)。 |
五、 | 內政部營建署原函如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