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生活教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4-09-03 23:37:48 點閱:64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3年6月19日府教特字第1130233048號函辦理。
二、依性平法第9條第2項、第12條第2項及第21條規定,「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及「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規定」,應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