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公告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0-09-16 11:51:12 點閱:540
依彰化縣政府分別函轉銓敘部、教育部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函轉知
公務人員暨教育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提撥費率自民國110年1月1日起,每年調升1%,由現行12%分3年調整至15%一案,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09年8月28日釐定公告
為配合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提撥費率自民國110年1月1起調整為13%一案,茲修正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費用繳費標準
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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