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公告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1-08-18 15:19:30 點閱:289
依彰化縣政府函轉知
函釋如附件
送請教師同仁查知
並請本校辦理如:校園事件處理會議、教師專業審查會、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之業務單位,於案關教師涉有違反教師法第14條至第16條或第18條規定之情形調查階段,務請詳實,調查屬實後,作成解聘、不續聘或終局停聘之決議資料務請完整提供本校教評會。